山东省2016年成人高等学校
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
各有关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按照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16年仍将全面改革考生志愿填报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方式,具体编制办法见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二)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持有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3.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和填报志愿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部分组成,网上报名时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填报2016年成人高考一志愿,现场确认后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
我省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4日至8月29日,每天8:30至17:00。(届时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为唯一报名网站,其他网站一律不得以网上报名的名义组织考生报名。
2.现场照相和确认信息
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异地报名考生须持有户籍部门发放的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照相。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5日,每天8:30至17:00,逾期不再办理。(学校尽量给予选择9月3号4号两天现场确认。)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严格把关,严禁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大规模异地报名。报名现场需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验,坚决杜绝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
在成人高考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异地报名考生须提供报名确认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且只能在《居住证》发放地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无《居住证》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异地考生现场确认时,学校委派老师到现场给予居住证明等手续。联系老师宋老师13708931278)
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9日至14日,每天8∶30至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二)填报志愿
1.一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报2016年成人高考一志愿,时间为8月24日至8月29日,每天8:30至17:00。
2.征集志愿填报
考生在12月上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要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去向,凡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具体时间另文下达。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30日。
(二)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3门。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1门专业基础课。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各科类考试科目如下: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3.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如下: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29日 |
10月30日
|
9:00-11:00 |
语文 |
外语 |
14:30-16:30 |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29日 |
10月30日 |
9:00-11:30 |
政治 |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
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一门 |
14:30-17:00 |
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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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卷和录取
(一)评卷
今年我省成人高考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不对外公开。评卷工作意见另文下发。
(二)录取
1.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12月进行,具体录取时间另文下达。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3.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规模划定。其中,高起专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
4.录取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6.录取阶段,所有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分省(区、市)计划的调整。
7.在录取过程中,对违反规定在报名时组织考生填报函授站点统一联系地址的院校,降低其录取比例或者不予增加计划。
8.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或报考单位(直接邮寄到学校保存办理录取手续)。
9.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的数据库,并向招生学校提供本年度录取新生名单。
六、信息公开
(一)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省、市、高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公示的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为防止考生持他人准考证报到,各成人高校要根据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八、其 他
(一)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二)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