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鲁卫中综合字[2010] 1号
各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中央财政继续拨付专项经费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发〔2010〕3号)要求,现将有关报名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0年我省招生计划共5000名。 二、报名条件 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在我省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无专业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均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0年3月16日—5月21日 四、报名办法 ㈠符合报名条件的乡村医生填写《山东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表1),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附在审批表后装订)。身份证非我省签发的,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㈡提供一寸免冠照片3张,两张贴在报名表上,一张用于办准考证(准考证由各市制作、发放)。 ㈢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后,填写《山东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汇总表》(附表2)。 ㈣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对辖区报名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后将《山东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一式1份)和《山东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汇总表》于5月31日前报送省卫生厅中医药综合处。申报者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及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复印件一并附在审批表后装订。若有关证件丢失,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汇总表需同时报电子版。 五、考试和录取 ㈠考试课目 中医药专业课(中医学基础、中药方剂学):参考教材为山东省卫生厅主编、山东科技出版社出版的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教材。 ㈡考试时间 拟定于2010年6月下旬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㈢录取 省卫生厅根据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注册。 ㈣报名考试费各市卫生局本着不增加乡村医生负担的原则,可参照当地中考收费标准,酌收一定数量的报名考试费。考试试卷由省卫生厅统一印制并承担印制费用。 六、有关政策 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教育厅下发的《山东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实施方案》(鲁卫中发[2005]4号)执行。基本学制为3年,考虑到乡村医生的特点,这次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分制,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半脱产教学方式,三年内共集中理论学习1100学时,允许学员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读期间不转户籍关系;学员完成规定的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省教育厅验印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允许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是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实现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乡村医生的利益,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力争每个乡村医生都能了解乡村医生学历教育的有关政策和意义,踊跃报名考试,努力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服务。
附件1:
山东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学历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专业
行医时间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
邮政编码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 证书编号:
学
习
工
作
简
历
所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县(市、区)卫生局意见:
市卫生局意见:
省卫生厅意见: